發布日期:2015-10-30
具體的說,垂直管理的環保警察建立巡邏輪值制,填補監管“真空期”,確保人員、設備、車輛配置的合理性與集約化配置;融合系統內優勢資源,監測人員隨隊巡邏并即時采樣分析,在*短的時間內出據監測結果,供監察人員作出現場處罰。更重要的,建立執法司法“直通車”聯動機制。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的嚴重非法排污行為以及被監管對象拒不配合檢查的,立即通報公安機關,所在轄區警務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依法處置。
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環保部門不能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而是既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又要通過深化改革,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保領域,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傳統的治污方式改革為由企業購買專業公司治污服務。同時,在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中,要問計于民,激勵公眾參與。環保部門必須強化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支持公益訴訟。公眾參與環保制度的全面實施,不僅是將環境公共利益損失降到**的務實之策,更是與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并行不悖的預防之舉。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參與與監督守望,*嚴環保制度就能成為真正帶電的“高壓線”。
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公報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位列其中。強調實現“十三五”時期發展目標,必須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今后五年是環境與發展矛盾的凸顯期、環境標準與要求提高期,環保執法既有機遇,又有挑戰。環保執法必須以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精神為指針,通過認真組織實施“十三五”規劃,用改革與發展的思維和方法,破解環境執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沖破地方保護等體制障礙,破解監管怪圈,加大處罰與刑究力度,提升環境違法成本,對非法排污行為一查到底,嚴懲不貸,讓*嚴環保制度落地生根,進而實實在在地改善環境質量,護衛民眾環境安全。